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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义乌市为“浙江省节水型城市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8-20 00:00:00   浏览量 :7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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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市人民政府:

根据《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》和《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》,经省建设厅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信厅联合组织专家考核和公示,义乌市达到浙江省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,决定认定为“浙江省节水型城市”。

希望你市再接再厉,继续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,不断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水平,进一步提高城市用水效率,努力争创国家级节水型城市,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
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     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
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 

2021年8月17日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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