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乌市人民政府:
根据《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》和《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》,经省建设厅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信厅联合组织专家考核和公示,义乌市达到浙江省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,决定认定为“浙江省节水型城市”。
希望你市再接再厉,继续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,不断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水平,进一步提高城市用水效率,努力争创国家级节水型城市,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。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2021年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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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义乌市为“浙江省节水型城市”的通知
关于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《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》(报批稿)的公示
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(优质工程)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
关于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《顶管工程技术规程》(报批稿)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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