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建委(建设局):
根据《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、企业、基地和项目认定办法(试行)》(浙建〔2017〕12号),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业化示范引领,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的基础上,经组织专家审查,认定台州市等4个市、县(区)为第二批浙江省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,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为第二批浙江省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。
各示范城市、产业基地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,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发展经验,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的协同发展,助推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。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