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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《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》(报批稿)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2-05-13 00:00:00   浏览量 :4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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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我厅《关于印发﹤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﹥(第一批)的通知》 (浙建设函〔2021〕145 号)的要求,由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《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》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。现将《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》(报批稿)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-2022年6月12日。

联系人:葛鑫钬,0571-87052842
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2年5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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