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厅《关于印发﹤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(第一批)﹥的通知》(浙建设函〔2021〕145号),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(浙江省标准设计站)等单位编制的《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》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。现将《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》(报批稿)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-2022年7月26日。
联系人:葛鑫钬,0571-87052842
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2年6月27日
扫一扫 在手机上阅读
耀华集团“华润项目”顺利通过杭州市“百日攻坚”各区交叉的检查
关于转发《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耀华建设集团喜获余杭区2022年度砌筑工技能大赛三等奖
【住建部】—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
长按屏幕识别二维码
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